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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京銀雷律所的律師分享會上,婚姻部的律師們討論了這樣一個話題:辦理離婚案件時,是感性大于理性,還是理性大于感性?
有的律師認為,離婚案件的形成和糾紛的處理過程中,始終都是感性大于理性的。律師應該基于離婚糾紛的矛盾點和婚姻關系做一個盡量全面的了解。并根據(jù)客戶離婚的目的和期望的條件,來開展每一項律服務工作。
也有的律師認為,在離婚時,保持理性和冷靜才能爭取到最大的利益。比如有的客戶,感性上想要快速離婚,快速脫離婚姻的漩渦。但要實現(xiàn)快速離婚的目的,可能就需要客戶做出一定讓步,損失一些利益,達成調(diào)解離婚。而如果冷靜下來,交給律師用專業(yè)手段去爭取,那么能得到的利益也增加了。
此外,還需要考慮的一點是,如果對方有家暴虐待行為,必要的時候要替客戶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,并建議可避免和對方一起居住。在辦案中,涉及具有很強針對性和指責性的語言陳述、辯護,盡量不要在開庭時去表達,可以以書面的形式提交,作為代理意見的一部分。這些都是為了保證客戶的人身安全。
總的來說,不論是感性大于理性,還是理性大于感性,我們都要充分尊重客戶的意見。銀雷律師事務所是一家服務型律所,律師們可以站在客戶的角度提出專業(yè)建議和方案,但最終還是要以客戶的選擇為準。
在討論的最后,律師們還分享了一個節(jié)省庭審時間的好方法:在庭審上發(fā)現(xiàn)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態(tài)度非常堅決,我方又沒有非常有力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(jù),這種情況下,法院大概率不會判離。我們可以讓法官簡化一下程序,快速出一個不同意離婚的判決,等六個月后再起訴。第二次起訴時,法院大概率會判離,這樣就節(jié)省了庭審到宣判的這幾個月的時間。